英國人這個民族,真的很有意思,
未接觸前呢,腦子裡盡是達西先生的刻版印象,
但是相處久了,常常在想這個民族是怎麼一回事呢??
對於事務的理解就像小孩一樣,一下子愛鬧脾氣,但是又特別容易滿足,
舉例來說,我的同事對於英國人處理馬鈴薯的方式就感到相當的自豪,
按照莎拉小姐的說法,馬鈴薯可以做成細的薯條、有點粗的薯條、粗的薯條、帶皮的薯條、馬鈴薯泥、和焗烤馬鈴薯,
總共有七種變化,實在太了不起了,每天中午光是想要吃哪種馬鈴薯就夠她煩惱
我想要是她知道亞洲人還會做馬鈴薯燉肉、馬鈴薯沙拉、甘梅薯條、海苔薯條‧‧‧
那她應該要腦容量記憶體不足,然後瞬間爆炸了。

總之呢,實在不太了解英國人為什麼這麼容易滿足,
不只反映在對事情的理解上,辭彙的用法也常常讓我覺得未免也太誇大了 
舉例來說呢,一個房間放了一個有放書的書櫃,那這個房間就可以叫做library(LSE就超多這種不良示範),
只要有種花,不管幾顆,都可以說是garden (Kew garden、Kensington garden對我而言就比較像park),
幾台車(卡車、消防車都算)併在一起遶街,穿插幾個社區社團的人,就可以叫做parade
(之前去那個St. Patrick parade in London就真是爛透了),
然後一群人聚在一起在戶外聽音樂,就可以算是festival
(之前和歪歪去參加號稱全歐洲最大的巴西嘉年華,結果半個胸貼女郎都沒看到),
不過最誇張的應該還是屬於這禮拜的驚嚇,
因為天氣很好,我同事問我要不要把午餐帶去park吃,我說好,
結果根本到了所謂的"park",根本就不是公園啊,是個墓園,根本就消化不良,
可是英國人一點都不介意,反而覺得這是種都市中鬧中取靜的寧靜,
原來只要有長草的地方,都可以叫做park壓...
好吧!我真的不懂,
只能說英國人這民族,對事情的定義也太廣意了吧 ‧_‧|||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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